兴安盟公积金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机构政策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2.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人、抵押人如离婚、丧偶或未婚的,需分别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旗县级以上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丧偶证明和旗县级以上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4.离婚、丧偶未再婚或未婚的,出具签署相关合同当日的未再婚证明或未婚证明。
5.提供售房单位全称、**行、银行账号(购买期房的);借款人本人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银行卡;借款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2.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人、抵押人如离婚、丧偶或未婚的,需分别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旗县级以上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丧偶证明和旗县级以上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4.离婚、丧偶未再婚或未婚的,出具签署相关合同当日的未再婚证明或未婚证明。
5.提供售房单位全称、**行、银行账号(购买期房的);借款人本人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银行卡;借款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